真理大學九十八學年度招生委員會
公 告 98年4月20日
主 旨:公告本校九十八學年度大學甄選入學招生各學系錄取名單如后,請知照。
說 明:
一、錄取生(正、備取生)須於登記期間內(98年5月7日至98年5月9日每天上午9時起至下午10時止)至彙辦中心完成網路就讀志願順序登記,接受統一分發,始取得入學資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二、獲分發之錄取生,如欲參加九十八學年度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或因特殊事由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填妥「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招生簡章彙編附錄十三),經父母(或監護人)簽章後,於98年5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限時掛號郵寄「淡水鎮真理街卅二號真理大學招生宣傳組」聲明放棄入學資格,否則不得參加大學考試分發入學招生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三、獲分發之錄取生,有關入學、註冊等事項,俟九十八學年度大學考試分發招生放榜後,再另行通知。
主任委員 吳銘達